2008年,张维怀揣着法治梦想,来到邻水县人民法院工作。从服从组织安排在法庭工作,到后来主动请缨到法庭工作,在乡村工作的近八年时间内,不少人问他有没有想过调离,他的回答都是“不”。
身在乡村,心便根植于乡村,他深深热爱着脚下的这片土地,因为这片土地见证了他翻山越岭的足迹——华蓥山上巡回审判、御临河畔巡回调解、新区企业里送法服务;因为这片土地记载了他战寒斗暑的身影——法律文书送下乡、司法服务送进村、司法关怀送到家。
乡村土地,他生于斯长于斯,因求学而短暂离开,因工作而几度辗转,唯一不变的是他在乡村的根越扎越深......
华蓥山上的“家门口法庭”
“千团万点枝头坠,尽化黄金出土来。”岁月易逝,没有逝去的是乡村泥土的芬芳,留下来的是乡村建设迅猛发展,期盼着的是法治的“零距离”服务。
我回想起那天下午,一位行走要靠双拐的老人非常激动,拉着我的手说:“法官把法庭搬到了我的家门口,方便了我参加诉讼,我真的是太感谢你们了!”
那时,法庭巡回审理一起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原告任某某是给一家农户修房子的技术工,不慎在工作中受伤,导致7级伤残,与雇主多次协商无果,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损失。我考虑到原告受伤后行动不便,便将法庭设立在了原告的家门口。
当时,法院在村里开庭对于当地老百姓来说是一件新鲜事,不少老百姓前来旁听。于是,村委提供了扩音设备,村委干部也到场旁听。庭审的各个环节有序进行,我抓住原被告是亲属关系这个切入点,在庭审结束后,立即进行调解,让双方当事人的亲属都到庭参与。
法官说法、说理,亲属说情,分工不同,角度各异,目标却明确且一致。原告表示失去了劳动力,家里还有两个小孩要读书,被告支付的钱不够;被告称自己已经支付了应该支付的费用,没有义务再支付其他款项。最终,经过多方劝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由二被告再支付给原告3万元,虽然整个过程持续了几个小时,但当事人满意,干部、群众称赞。
近年来,我怀着“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精神,在这片土地上用“坝坝法庭”“车载法庭”不断开展巡回审判30余件次。在“巡回审判站”“法官工作室”“诉讼执行联络点”开展联动调解、诉源治理等司法服务,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300余次。在子中乡桂花村、高滩镇高明村、坛同镇罗家庙村等地为九十岁的老人开展巡回审判,既是“进村入户的村官”,还是“拉家长里短的调解员”,通过释法析理,情理法融合调解,促成家庭达成一致意见,促进乡风文明,乡村和谐,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我先后收到书有“浩然正气,公平公正”等三面锦旗,并收到多名当事人感谢信、感谢电话、微信感谢,这些称赞都让我觉得自己的付出是特别值得的。
御临河畔的“司法活水”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乡村法庭需要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邻水县椿木镇田家村依山傍水,地处御临河畔,镇政府和村委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资源变资产”,鼓励渔业养殖,发展乡村产业振兴。2021年12月,在我的努力下,邻水县椿木镇田家村根据县法院的一份司法建议,制定了有关工作措施。
何某是渔业养殖户,吴某、熊某、李某、文某等人出借资金给何某以支持产业发展。后因前期受疫情影响,6家人发生矛盾纠纷,影响养殖业顺利发展。在椿木镇党委政府和村委会组织下,我们法庭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动调解,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并依法进行了司法确认。
案件结束后,我对这6件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案件及时进行分析,发现都是涉案金额一万元的小额纠纷,应当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的优势,引导群众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故发送司法建议给田家村,针对该村矛盾纠纷涉诉风险进行了评估,并就多元解纷机制建立、法治宣传等方面提出有效意见和建议,被有效采纳。如今田家村渔业兴旺,田家村主任说:“田家渔业兴如许,司法建议活水来”。
司法建议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是法院能动司法、延伸审判职能的重要途径。近四年来,我共计向有关部门发出10份司法建议,得到及时有效采纳。
下一步,我将继续发挥司法建议功能,与相关部门加强日常化工作沟通,推进矛盾纠纷在源头化解,为辖区乡村振兴贡献有力的司法力量。
新区企业的“法治体检”
“爱国爱旗爱土地。”川渝高竹新区,这是一片新兴的热土,这里正在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
川渝高竹新区由川渝两省市共同批准设立,是目前全国唯一跨省域新区,是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这一国家战略的重要平台,承载着打造改革试验区、创新先行区、合作样板区的重要使命。我所在的坛同法庭于2021年2月26日正式更名为“邻水县人民法院川渝高竹新区人民法庭”,迁址高竹新区,坚持“小法庭”服务国家“大战略”,建设发展逐渐步入崭新阶段,司法服务也面临崭新课题。
“随着高滩园区升级为川渝高竹新区,新区已成为投资热土,一地难求,我们更加充满信心,有了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保驾护航,我们企业将会持续扎根新区!”重庆河北商会会长、四川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李某某用坚定铿锵的语气说道。
原告重庆某公司与被告四川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要求解除厂房买卖合同,退还购买厂房的资金180万元。案件受理后,我迅速了解案情,四川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用地428亩,总投资3.5亿元,建设厂房28万平方米,引进企业36家,如果不能妥善解决这起纠纷,更多企业无法依法规范入驻新区,将会流失更多企业,面临重大经济损失。
我多次到新区企业建设现场调解纠纷,并争取川渝高竹新区筹备工作委员会的支持,妥善化解了这起棘手的纠纷,推动了规范企业入驻园区问题的解决,这也打消了该公司负责人的顾虑,让其放心进驻新区投入生产。
近年来,在当地党委政府的主导下,我所在的川渝高竹新区法庭和渝北区法院茨竹法庭共同开展司法协作,共建司法服务“朋友圈”,共同成立“临时党小组”,创新开展“法润无声·法暖万家”服务基层活动,共同深入川渝高竹新区企业实地走访调研,切脉问诊,每月为企业提供“法治体检”,开展法治宣传,排查企业经营管理风险节点22个。
同时,注重推进诉源治理,邀请邻水县商事调解委员会调解室、上海智调非诉调解中心线上调解室等机构进驻新区法庭,建立共融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立劳动争议调处中心,做好涉企案件诉前调解工作,通过 “线上 线下”融合调解,成功调解涉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劳动争议等纠纷42件。

“身心安处为吾土,岂限长安与洛阳。”在乡村法庭的八年时间里,我工作在乡村、吃住在法庭,始终坚持行走于乡土,扎根于土地;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优化诉讼服务,提升审判质效;始终坚持带领法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优化川渝高竹新区法治营商环境,被评为全省先进法庭。但为人民服务、为乡村振兴奋斗,我将一直在路上......